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文件相關規定,結合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本科招生的具體情況,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 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頒發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通州區宋莊南路甲一號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領導小組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招生辦公室等組建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分省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錄取等事宜。
第七條 實施機構 學校招生辦公室處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監督機構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紀檢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依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招生委員會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及各省考試院協商,同時參照我校各省歷年招生情況制定學校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學校將藝術類不超過15%,普通類不超過1%的計劃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錄取規則
1.學校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分數清)進行錄取。
2.學校在各?。ㄗ灾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投檔分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3.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各地的藝術類本科批次錄取??忌呖嘉幕n成績達到所在省區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照藝術類專業成績擇優錄?。粚I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者。
(2)對于取得我校相關藝術類專業??己细褡C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地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照藝術專業校考成績(不分文理)擇優錄??;對于部分未組織??嫉膶I,在各省區錄取時按照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擇優錄取。
(3)對于使用我校??汲煽冞M行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優先錄取具有本校校考合格成績的考生;從第一志愿開始,計劃未完成時,認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的校考合格成績,此時按照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4)往屆生的錄取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有關規定,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4.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有關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
第十二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專業錄取無語種要求、無單科成績要求。學校對肢體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