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以及各省、市、區招生管理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
2.主管部門:行政主管部門為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主管部門為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 辦學情況
1.學校層次:專科
2.辦學類型:公辦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5號(南校區),郵編100029
北京市昌平區南口路32號(北校區),郵編102200
第五條 招生依據
1.學校招生部門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實行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2.參與學校統考統招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和條例,違反者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指導全校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和招生政策的執行。
第八條 學校紀檢部門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招生專業
1.人力資源管理
2.勞動與社會保障
3.公共事務管理(勞動關系方向)
4.職業指導與服務
5.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6.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家政培訓師、家政經理人方向)
7.護理
8.學前教育
9.安全技術與管理(燃氣方向)
10.機電一體化技術(通用機電方向)
11.機電一體化技術(航天裝備方向)
12.計算機網絡技術(物聯網應用)
13.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14.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智能設備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