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
外國語言文學類6000元/學年;安全工程(注安師)5500元/學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5500元/學年;統計學5500元/學年;數學與應用數學(金融方向)5500元/學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5500元/學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信息技術)55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統計學(數據科學)98000元/學年;其他本科專業5000元/學年。
2.住宿標準
750-1500元/學年。
第十四條 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1.健全的學生獎學金評定體系
學校既鼓勵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又注重學生個性化發展,設立了1+X學生獎勵評價體系,獎勵覆蓋面達到45%,單項獎金最高可達10000元。具體包括“校長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學習優秀獎學金”“社會工作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文體競賽獎學金”等。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據獎學金的評選辦法和要求,經學生申請、學院審核、學生工作部(處)復核、公示等程序,確定最終獲獎名單,學校依據評選辦法為獲獎學生頒發獲獎證書及獎金。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的校園支持體系
學校形成了以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為主要內容的多元化、全覆蓋的資助服務機制。主要包括:(1)綠色通道:對于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學校將先辦理入學手續,之后根據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對其予以資助。(2)助學貸款:包括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及“學子陽光”助學貸款等。(3)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愛心成就未來助學金”及各類專項補貼等。(4)勤工助學:校內、校外均設立了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緩解經濟壓力,積累社會經驗。(5)資助育人:依托“資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等開展教育指導活動,對經濟困難學生實現保障性資助及發展性資助相結合。根據《關于北京市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學校于每年新學期初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可以申請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在保護學生隱私的前提下,經班級評議、學院審核、學生工作部(處)復核、公示等程序確定最終名單。申請認定后的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按照學校通知要求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各類資助幫扶。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新生報到及入學資格復查要求
1.新生報到
學校根據經省級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加蓋校章,并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已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規定及要求辦理新生報到等相關手續。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入學資格復查
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聯系電話、網址等聯系方式
電話:(010)83952090 ,83951799
學校網址:http:// www.cueb.edu.cn
招生網址:http:// zs.cueb.edu.cn
第十七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2年本科生招生工作。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