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及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首鋼工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首鋼工學院,上級主管部門是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 首鋼工學院是市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為大學??疲粚细癞厴I生頒發首鋼工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飘厴I證書。
第四條 學校辦學地點在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6號。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委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統籌考慮各招生省份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及專業以各省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
第十條 招生錄取規則
1.承認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制定的照顧對象錄取政策。對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檔的考生,我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提檔,政策性加分不累計,取最高一項,不超過20分。
2.高考改革省份投檔考生須滿足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招生計劃內容為準。
3.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各專業之間不設專業級差,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相關科目比較順序:語文、數學、外語。
4.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一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以及我校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補充規定:
1.報考電氣自動化技術、環境工程技術、數字媒體技術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2.報考學前教育、護理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無斜視、弱視,雙耳聽力范圍均不低于3米;軀干或肢體殘疾考生不宜報考,肝功能異常者不宜報考,嗅覺遲鈍、口吃者不宜報考,身高1.55米以下或體態不勻稱者不宜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