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了保證蘭州現代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使廣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學院具體錄取規則,確保教育部招生有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和“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實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院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ㄆ崭哒猩浫。?、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錄取、中職升學考試錄取和中高職銜接等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全程公開、信息透明,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蘭州現代職業學院
英文名稱:Lanzhou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條 學校代碼:14594
第六條 辦學層次:???/p>
第七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第八條 學校地址:甘肅省蘭州新區九龍江街500號
第九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人員
第十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擬定招生計劃,研究招生相關政策,組織實施招生錄取,討論決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班子和招生就業處負責人組成。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事務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成立招生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加強對招生錄取過程中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以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類型
第十三條 我校專科招生共有五種招生類型,按時間先后依次為: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招生、五年一貫制轉段招生、中職升學考試招生、普通高考招生(含特殊類(精準扶貧專項)招生和普通類招生)、高職擴招專項招生。最終招生類型以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信息為準。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經教育部核準招生專業并下達招生人數。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當年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將招生計劃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并由上級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學校通過學院網站及公眾號等平臺同時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