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茖哟握猩ぷ?。
第三條 學校全稱:白城師范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
經開校區:吉林省白城市吉林白城經濟開發區保平街道陽光社區中興西大路57號。
新立校區(白城師范學院分院):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新立街道長富社區白平公路50-34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白城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疲ǜ呗殻┊厴I生由白城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疲ǜ呗殻┊厴I證書。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漢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教育技術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小學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物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歷史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應用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汽車服務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地理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地理信息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生物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生物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統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園藝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動物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18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工程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財務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物流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旅游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財務管理(校企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
土木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200元;
體育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4200元;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2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
軟件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
物聯網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
軟件工程(校企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
機器人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
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4600元;
商務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4600元;
日語專業每生每學年4600元;
廣播電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200元;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每生每學年6200元;
音樂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200元;
音樂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6200元;
網絡與新媒體專業每生每學年6200元;
美術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
環境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
環境設計(中外合作) 專業每生每學年22000元。
按專業類招生的本科專業:
機械類專業每生每學年收費標準(待定)
按專業招生的??茖I:
小學語文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小學數學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小學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學前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氫能技術應用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新能源裝備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300元;
大數據與會計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7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集成電路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300元;
小學英語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4300元;
傳播與策劃專業每生每學年5900元。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獎勵標準為4000元/年;專業獎學金,獎勵標準為一等獎1200元/年、二等獎800元/年、三等獎400元/年;超越獎學金,獎勵標準為1000元/年。設立多項社會獎學金,獎勵標準為1000元/年-2000元/年。
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資助標準為400元/月。
實施“添翼工程”,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打造“物質保障、能力提升、精神激勵”三位一體扶貧助學育人新平臺,改善家庭經濟狀況對學生成長發展所造成的局限性,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面發展,助力困難學生成長成才。
第九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認定及相關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高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