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師范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四平校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英雄街道師大社區海豐大街1301號。
長春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硅谷街道卓越社區卓越大街399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飘厴I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疲ǜ呗殻┊厴I證書。
第三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六條 依據《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文件要求,學校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此外,我校校內資助還設立了愛心禮包、返鄉車票、臨時困難補助等專項補助;設立社會獎助學金,由社會各界人士在我校捐資設立用以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高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費標準
本科專業:
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民族學、教育學、小學教育、心理學、學前教育、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生物技術、生物科學、化學、應用化學、環境科學、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地理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3850元/學年;
旅游管理、環境工程、工商管理類(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4180元/學年;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4400元/學年;
法學、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準為4620元/學年;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為9000元/學年;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地理信息科學、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信息類(包括電子信息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網絡空間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4840元/學年;
英語、日語、俄語、朝鮮語、德語、西班牙語專業學費標準為5060元/學年;
新聞學、編輯出版學、音樂學、音樂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美術學、產品設計、環境設計、繪畫、書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專業:環境工程、財務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金融學、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23000元/學年,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24000元/學年。
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生第一年學費標準為5000元。
專科專業:
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小學英語教育、小學語文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學費標準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