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長春理工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師范生公費教育、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還設立了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校內獎助學金;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保障型資助項目;溫暖工程、親情工程和愛心陽光驛站等發展型資助育人項目;王大珩獎學基金、正榮獎助學金等社會獎助學金,構建了國家資助、學校獎助、社會捐助、學生自助的“四位一體”資助工作體系,切實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住宿費及日常生活費。
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報到期間,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
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類)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俄語、朝鮮語、日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理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用全英文授課,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工學)(中外合作辦學)、生物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方授課教師采用全英文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測控技術與儀器(中外合作辦學)、電子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應用物理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專業類課程授課語言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信息安全、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機器人工程、漢語國際教育、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因教學特點和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條 經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類)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具體比例視各省區生源情況而定。
2.院校志愿。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按“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在實行按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不滿的情況下,錄取非一志愿考生。
3.專業(類)錄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順序進行專業(類)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在德、體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類)志愿;專業(類)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確定考生錄取專業(類)時,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類)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4.優先級別??忌稒n分數相同時,則按科目順序及分數由高到低排序錄取??颇宽樞驗椋簲祵W、語文、外語、綜合成績或單科最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選考科目,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專業(類)調劑??忌顖蟮膶I(類)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類)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類)錄取。在按專業(類)組投檔的省份,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類)組內進行。所有專業(類)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類)志愿的考生。
6.退檔。在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未能按志愿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高考文化課總分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類)錄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對未能按志愿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類)錄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7.對加分照顧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8.按專業類錄取的考生,依據《長春理工大學按大類招生學生專業分流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