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理工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南湖街道光機社區衛星路7089號。
第二章 學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 漢語言文學專業、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應用統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功能材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30元;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
■ 應用物理學專業、應用化學專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材料化學專業、自動化專業、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環境工程專業、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50元;
■ 會計學專業、工商管理類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560元;
■ 材料物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 生物工程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 法學專業、社會工作專業、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 金融工程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 機器人工程專業、智能科學與技術專業、信息安全專業、智能感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專業、軟件工程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 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待定;
■ 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 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專業、信息對抗技術專業、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610元;
■ 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待定;
■ 應用物理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待定;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120元;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工學)(中外合作辦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理學)(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 朝鮮語專業、英語專業、俄語專業、日語專業、翻譯專業、生物技術專業、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50元;
■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設計學類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 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通識教育培養期間,按專業類學費標準收取,專業分流后,按分流專業學費標準收取。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生在出國學習期間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繳納學費,同時按照國外大學學費標準向外方繳納學費。
我校與俄羅斯圣彼得堡國立研究型信息技術機械與光學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下設3個專業: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中外合作辦學)、應用物理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培養過程全部在我校進行,學費標準待定。
學校各專業學費或于本年度進行調整,若有變化,以吉林省級物價部門審批確定為準。
注: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中外合作辦學)、應用物理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為新增專業,預計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不高于45000元,實際費用以吉林省級物價部門審批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