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一)經學院正式錄取的新生,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考生檔案及有關證件材料,按學院規定正常報到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學院招生部門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超過正常報到時間20天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本著“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原則,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施“獎”“助”“補”等資助政策。
(一)綠色通道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期間,通過學院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學院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二)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和住宿費,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貸款年限及利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或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三)國家助學金
在籍在校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審核批準后,平均每生每年資助3300元;
(四)國家勵志獎學金
二年級(含)以上在籍在校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審核批準后,每年獎勵5000元,頒發河南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五)國家獎學金
二年級(含)以上在籍在校全日制品學兼優、綜合素質表現突出的特別優秀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審核批準后,每年獎勵8000元,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六)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下同)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退役入學學生和退役復學學生可享受每生每學期1650元國家助學金。
學生除享受國家設立的各種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外,學院還設有校內獎學金、臨時困難補助金、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資助,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五條 學院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河南省三門峽市職業教育園區學府路
郵政編碼:472100
咨詢電話:0398-3808291(兼傳真)、3808307
學生資助中心聯系電話:0398-3808093
學校紀委監督電話:0398-3808008
聯系人及電話:史永紅(15639899089)
電子郵箱:21941623@qq.com
學院網址:www.smxcsa.com
學院官方微信公眾號:smxcsa2017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