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監督學校招生工作。由校長擔任組長,下設招生辦公室。
2、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院信譽。
3、 招生監察電話:寧德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室0593-8986321
七、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1、由有關省級招生部門統一公布。
2、我校在招生結束后,及時寄發錄取通知書及入學須知。
八、入學、助學及畢業
1、新生憑我校寄發的錄取通知書和高考準考證報到入學,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凡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退回原籍。
2、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學體系,貧困學生除了享受國家助學金和獎學金外,還可通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特殊困難補助等途徑完成學業。
3、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九、聯系方式
了解我校招生資訊,可登入我校網站查詢,或撥打我校招生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593-6558609 6577020
傳真號碼:0593-6558609
咨詢QQ: 210373873
學院網址: http://www.ndgzy.com/
電子郵箱:nzyzsb@163.com
十、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執行,由寧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