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學校2022年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保障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會、福建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全稱、地址及辦學層次與類型
第一條 學校全稱:福建工程學院 (國標代碼:10388)
福建工程學院坐落于素有“海上絲綢之路”門戶之稱的歷史文化名城福州。學校發端于1896年清末著名鄉賢名士陳璧、孫葆瑨、力鈞和著名閩紳林紓、末代帝師陳寶琛創辦的“蒼霞精舍”,首開福州近代新式教育之風。1907年開始舉辦工科教育,開設了鐵路、電報兩科,被譽為福建“建筑業的黃埔軍?!薄皺C電工程師的搖籃”。2013年獲批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18年入選福建省示范性應用型本科院校、福建省博士學位授予培育單位、福建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辦學125年來,學校秉承“真、誠、勤、勇”校訓精神,弘揚“大機電、大土木”傳統優勢,面向“大海洋”新興領域,發展成為一所以工為主,工、管、文、理、經、法、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應用型本科高校,先后為社會輸送了20多萬各級各類人才。
現有旗山、鱔溪、浦東等校區,占地2074.8畝,校舍建筑面積70.35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46327.66萬元,館藏紙質圖書226.51萬冊,電子圖書198.34萬冊,全日制在校生21336人,其中在讀碩士研究生1475人(含外國留學生),17個學院(部),69個本科專業,涵蓋工學、管理學、文學、理學、經濟學、法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專任教師1260人,其中高級職稱625人,國家級、省級高層次人才近100人,省級以上教學及科技創新團隊19個。聘任了400多位國內外知名專家為名譽教授、特聘教授、兼職教授和客座教授。現有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9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擁有2個省級高原學科、4個省級應用型學科、2個省級應用型培育學科。
學校堅守“以工為主、區域性、應用型”辦學定位,緊扣福建省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形成了以服務裝備制造、電子信息、建筑業、現代交通運輸、生態環保等產業為重點的8大專業集群,成為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的試點高?!,F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0個、國家級特色專業3個、國家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9個。國家級一流課程5門, 國家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1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2門,省級一流課程83門。國家級教學實踐平臺6個,其中“電子信息與電氣技術實驗中心”入選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土木工程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入選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省級課程思政示范中心1個,省級教學成果獎37項,國家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建筑學、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12個專業通過住建部專業評估認證或教育部工程教育專業認證。
第二條 學校(校區)地址:
旗山校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府南路33號;郵編:350118。
鱔溪校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東三環路999號;郵編:350014。
第三條 辦學層次與類型:2022年學校普通高考所有招生專業均為本科層次,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校。
福建工程學院閩臺高校聯合培養人才項目(簡稱“閩臺合作項目”)是由學校與臺灣地區高校聯合舉辦,實行“3+1”、“4+0”兩種培養模式,辦學地點設在旗山校區,頒發福建工程學院畢業證書及在臺灣合作高校學習的相關證明。
第四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工程學院。頒發學歷及學位證書種類:符合學校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由福建工程學院授予相應學位。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
第五條 2022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六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及專業建設規劃,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及行業產業對人才的需求,科學、合理分配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普通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按照《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對我省公辦本科高校學費實行分類歸檔的通知》(閩價費〔2013〕176號)、《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核定福建工程學院閩臺高校聯合培養人才項目學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3〕352號)等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和福建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學費若有調整,以正式文件為準;若有退費情況,退費辦法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
各類專業(項目)學費標準如下:
1.普通學科專業為5040元/學年,重點學科專業為5460元/學年,具體專業名稱詳見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計劃手冊。
2.藝術學類專業:8640元/學年。
3.軟件工程專業:一、二年級5040元/學年, 三、四年級13000元/學年。
4.閩臺合作項目:普通專業15000元/學年;藝術學類專業:18000元/學年。(“3+1”項目在臺灣合作高校學習一年,學費及住宿等相關費用由臺灣合作高校收取)
第三章 考生要求
第八條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九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對沒有提供體檢信息的考生和體檢不合格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條 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和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應有一定的繪畫技能基礎,新生入學后進行素描基礎測試,對測試成績達不到要求的新生,將綜合考慮該生的志愿和學校各專業具體情況,調整到其他專業學習。
第十一條 外語語種:新生入學后,學校只安排英語語種課堂教學。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