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我校2022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分類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依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閩教學〔2019〕35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1〕40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漳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招考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簡介
第三條 學校全稱和性質
1、學校全稱:漳州職業技術學院(全國代碼11314)
2、學校地址:漳州市大學路2號
3、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4、層次:大專
5、學制:三年
第四條 學校簡介
漳州職業技術學院是漳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職院校,前身為創辦于1984年的漳州職業大學,2002年4月,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正式更名為漳州職業技術學院。學校2005年獲評“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2010年被確定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獲評“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2012年被確定為“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2014年榮獲第四屆“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獎”;2018年被確定為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2019年成功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獲評“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樣板?!?;2021年被確定為“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第五條 招生錄取機構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招委會負責本校招生工作;招生辦負責日常具體工作,主要為執行教育部及省級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訂并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等相關工作。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六條 2022年高職分類招考具體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四章 專業錄取要求
第七條 志愿填報注意事項
一、填報我校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1.五官端正,膚色好,身體健康、勻稱,性格開朗,口齒清楚,舉止端莊。
2.身高:女160cm及以上;男170cm及以上。
3.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聽力正常,無明顯體味;行走無明顯內、外八字,無紋身。
4.無犯罪史,無嚴重違紀史;無精神病史,無肝炎病史。
(備注:請不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慎重報考此專業。)
二、建筑工程技術專業(瀧澄班)
我校建筑工程技術專業面向中職土木工程類錄取的考生編入瀧澄班,本特色班由我校建筑工程學院與福建省瀧澄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創辦的瀧澄建筑產業學院(在校本部)負責培養,實施校企雙主體協同育人培養模式,創設全新的專業課程體系,企業全程參與教學,強化學習裝配式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等建筑行業的最新技術,培養更加契合建筑業轉型升級所需要的新型建筑人才。
第八條 體檢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
第九條 各專業招生性別比例不限。
第十條 各專業考生都無須參加英語口試。
第十一條 加分政策嚴格按照2022年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廳的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招生工作在校紀委的監督下進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1.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我校2022年高職分類招考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則上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錄取模式,嚴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各類別均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的相關政策進行。
2.填報我??罩谐藙諏I的考生,需符合第七條所規定的相關條件。請不符合該專業條件要求的考生慎重報考此專業。
3.具體錄取方式
面向高中
學生須先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方可填報志愿。錄取時依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擇優錄取。
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考生
錄取時依據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同等優先進行排序,中職學校類考生再按專業基礎知識、職業技能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若仍然同分,則認可錄取系統的投檔結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專業投檔人數超過計劃數,超過部分一并錄取。
2022屆中職學校類考生和普通高中類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的參考。
第十四條 錄取工作嚴格按照福建省考試院公布的高職分類招考招生錄取實施辦法精神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學費及退費標準
我校實行學分制管理,按《關于我省公辦學校高職高專學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按學分收取學費。為便于收費,學生每學年預繳學費標準規定為:一般專業6000元/生·學年。學生臨畢業前,學校根據學分制收費標準與學生結算學費繳交金額,結算實行多還少補。
學費退費嚴格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和《福建省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閩價費〔2012〕567號)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漳州市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