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試
17.我區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其中3指語文(漢語和藏語文)、數學(分文理科)、外語,文科綜合指政治、歷史、地理的綜合,理科綜合指物理、化學、生物的綜合。
18.語文、數學、外語、漢語、藏語文各科試卷滿分為150分。凡使用漢語試卷的考生必須考藏語文,其漢語和藏語文成績分別按50%計入總分,作為語文成績。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試卷滿分為300分。高考卷面總分750分。
報考體育、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除參加文化科目考試外,還須通過相應的專業考試,專業考試由自治區招生辦和相關部門組織安排。其中藝術專業加試按照《關于做好西藏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的通知》(藏教廳〔2021〕177號)執行。體育專業加試具體組織辦法另行通知。空軍招飛按照《關于做好西藏自治區2022年度招收空軍飛行學員工作的通知》(藏教廳〔2022〕11號)執行。
19.3+文科綜合簡稱文史類,3+理科綜合簡稱理工類。每個考生必須從文史類和理工類中選擇一類填報,不得兼報兩個科類。報考科類一經填報,一律不得更改。
20.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我區外語考試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命制的含有聽力的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我區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外語口試試題由我區自主命制,各地(市)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組織測試。2022年我區只組織外語語種為英語的口試,于6月10日舉行。
21.除外語和藏語文外,其他各科一律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
22.全國統考于6月7日開始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6月7日9:00至11:30語文(漢語);15:00至17:00數學。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至17:00外語,普通高考外語聽力測試安排在6月8日外語筆試開始前進行,聽力部分分值納入外語總成績。6月9日9:00至11:30藏語文。
23.我區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藏語文試題由國家授權我區自主命制,其他科目由國家統一命題。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評分參考(指南)等按照教育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24.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均須按國家規定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和檢查,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確保安全保密工作萬無一失。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須在第一時間直接報告自治區招生辦,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自治區招生辦接到報告后須立即報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和教育部。
25.考試必須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舉行??键c應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關考試規定管理。考務工作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區的有關考務管理規定執行。
26.所有統考科目均實行網上評卷,由自治區招生辦嚴格按照網上評卷有關工作要求和辦法負責組織實施,加強評卷管理,確保評卷過程安全、結果準確。高校單獨組織的考試招生答卷評閱工作由各高校組織。各地各校有責任承擔評卷工作任務??荚嚱Y束后,各地須配合做好考試內容改革的宣傳工作,發揮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積極導向作用,并按教育部和自治區招生辦有關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有關考試信息。
27.特殊院校或專業招生需要面試的,須報自治區招生辦核準,并向社會公布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工作由招生院校或招生院校委托的行業部門負責組織進行,面試工作須在招生錄取開始前完成。
28.考生可以通過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招生信息查詢系統、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網、西藏政務服務網、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號“西藏微青年”、微信服務號“西藏教育考試招生”查詢本人成績。除教育部規定的特定事項外,只能將考生的高考成績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嚴禁公布、宣傳、炒作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29.考生對成績存疑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所在地的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登記申請成績復核。復核工作由自治區招生辦組織進行,核查是否漏評、分數合計是否有誤,不復核評分寬嚴。復核結果由當地教育考試招生機構以適當方式及時通知考生。
30.考生答題卡由自治區招生辦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保存至考試成績發布后半年,保管期滿按秘密級材料處理辦法集中銷毀。未經自治區招生辦批準,任何人不得接觸考生答題卡。考生答題卡掃描圖像、評卷信息等考試信息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七、招生章程
31.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區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核定后方能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要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類型、層次、學費,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本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高校須按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gaokao.chsi.com.cn)“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以下簡稱“陽光高考”平臺);區內高校按照教育廳要求,按時上傳招生章程待核定申請材料。
32.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涉及分校、校區等均須注明),層次(本科、??疲?,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颡毩W院、高等??茖W?;蚋叩嚷殬I技術學校等),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進檔考生的錄取規則(如對考生加分成績的使用、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證書種類及其他信息,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33.我區所屬高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將經自治區教育廳核定的招生章程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網址報送自治區招生辦。自治區招生辦將匯總并向社會及考生公布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內容。未按時在“陽光高考”平臺傳送招生章程或其內容不全、未經自治區教育廳核定、與國家及我區規定不符而產生的有關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高校制定的特殊類型招生辦法須符合相關規定,且不得與本校招生章程內容相違背。
八、錄取
34.考生志愿填報
(1)批次設置。普通高考錄取批次分為提前單獨錄取批次(含提前單獨錄取重點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藝體類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圃盒!⑻崆皢为氫浫∷圀w類??圃盒#覍m椨媱澟?、地方專項計劃批次、高校專項計劃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預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預科);高職(專科)第三批次。
批次錄取順序依次為:提前單獨錄取重點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藝體類本科院校、國家專項計劃批次、地方專項計劃批次、高校專項計劃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預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預科)、提前單獨錄取??圃盒!⑻崆皢为氫浫∷圀w類專科院校、高職(專科)第三批次。
(2)志愿設置
①傳統志愿
提前單獨錄取批次仍采用傳統志愿方式。每個批次設置3個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以填報4個專業和專業服從調劑。
提前單獨錄取批次的院校(專業):軍事、公安、飛行學員、公費師范生、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部分藝術體育專業、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批準的特殊高校(專業)、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等教育部規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的。
②平行志愿
實行平行志愿的有國家專項計劃批次和地方專項計劃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預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預科)和高職(專科)第三批次錄取院校。
平行志愿每個批次設置A、B、C、D、E、F、G、H、I、J共10個并列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置4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不設院校服從調劑志愿。院校未完成計劃,通過公開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視情況進行一次或多次。
每個考生在填報提前單獨錄取志愿時,只能選報其中一類院校與專業(音樂學、美術與設計學、舞蹈學和播音與主持不得跨類混報)。
限報院校以正式公布的《西藏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為準。
(3)志愿填報
考生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招生規定、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①所有考生一律在網上憑報名號、密碼、短信驗證碼登錄志愿填報系統填報志愿。考生須對自己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志愿填報統一安排在成績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具體填報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②考生應依據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在本人所報考的科類中選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
③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認真閱讀報考學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與學校取得聯系,詳細了解報考學校的類型(公辦、民辦)、辦學現狀、辦學地點、報考要求和收費標準等情況,按照梯度填報志愿,不應盲目填報。各地(市)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考生所在中學要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指導。
④凡報考在全國范圍內招生未單獨給我區投放招生計劃的區外高校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單獨填報提前單獨錄取志愿,并向自治區招生辦提供專業加試成績合格證和招生院校聯系方式等相關材料。
⑤征集志愿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自治區招生辦根據招生院校計劃完成情況和錄取工作進度安排,在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網、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號“西藏微青年”上及時公布招生院校計劃信息,征集志愿方式和時間等。
35.高校錄取新生工作在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由自治區招生辦組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各高校應在校內采取遠程異地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期間,高校和自治區招生辦要保證相互通信聯絡的暢通。
36.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不得隨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項承諾。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作出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自治區招生辦負責監督在我區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37.高校錄取新生要按照遠程網上錄取的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自治區招生辦將主動與之溝通,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自治區招生辦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照該高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該高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38.合理安排高校錄取批次。同一高校、同一學歷層次、同一招生類型的招生計劃原則上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須與高校在同一地區招生的其他專業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除軍事、公安、飛行學員、公費師范生、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部分藝術體育專業、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批準的特殊高校(專業)、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等教育部規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的情況外,其余高校和專業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高校相關專業的錄取批次安排與上一年度有變化的,高校須與自治區招生辦溝通協商。
39.自治區招委會根據高校在我區安排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確定各批次或相應招生類型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40.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不得在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國家規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組織考生面試、測試,并作為錄取依據。
41.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應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由自治區招生辦補充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經降分仍未完成的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42.我區屬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絕大部分考生為少數民族。高校錄取新生必須按規定錄取符合錄取條件的少數民族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錄取。
43.投檔原則和辦法
(1)傳統志愿投檔原則和辦法
提前單獨錄取批次采用傳統志愿方式投檔,投檔原則為“志愿優先,遵循分數”。即:投檔時,先將考生按院校志愿分開,再依次按照志愿順序將填報同一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特征總分高低排隊投檔。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選,即使考生的分數達到或遠遠高于第二志愿所報學校的投檔分數線,也只有在這所學校第一志愿沒有錄取滿額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被投檔。
(2)平行志愿投檔原則和辦法
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即:投檔時,分科類按特征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先后順序,根據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順序從A到J進行檢索,被檢索的志愿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且計劃未滿額的院校,即向該校投檔。平行志愿進行一輪投檔錄取后,未錄滿的計劃向社會公開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視情況可進行一次或多次。特征總分相同的考生,按文、理科類不同單科成績高低順序進行:
文史類特征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成績排序;
理工類特征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成績排序。
當出現考生特征總分、所有成績完全相同,所填報志愿也完全相同時,采取全部投檔處理。
44.已被高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錄。錄取工作結束后不再安排補錄。
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后,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準考證到報名地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或自治區招生辦校驗真偽,由報名地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打印《西藏自治區2022年區內考生錄取成績志愿表》蓋章后裝入考生檔案。
45.嚴禁高校違規招生。高校調整計劃應在我區對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并在對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調整后的計劃數、考生志愿及分數進行投檔。高校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指名錄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錄取高校須根據自治區招生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并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23號)執行。
46.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47.除按規定應向社會公開公示的信息外,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階段性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會公開,嚴禁非法傳播、出售。
48.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應及時登錄自治區招生辦或高校指定的信息發布渠道進行核實和確認??忌鷳{錄取通知書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并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
高校根據經自治區招生辦核準的本校錄取考生名冊、已錄取考生所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規定及要求為新生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新生報到后,高校應將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打印并加蓋學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紙質檔案。
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高校應將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名單匯總,于本校規定的正常報到截止日期后 20 日之內報送自治區招生辦。嚴禁高校為未報到考生注冊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