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辦法
(一)獲得我校綜合評價招生資格且高考總成績不低于山東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的考生,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報志愿。報考第4組專業的考生入校后原則上不允許轉入其他專業。
(二)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須與獲得資格的專業組別保持一致,否則該專業志愿無效;考生若達不到報考專業錄取線且專業不服從調劑將做退檔處理。
(三)我校按照進檔考生的綜合成績和專業志愿分組別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分配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學校考核成績、高考語文加數學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外語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保留3位小數。
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85%+學??己顺煽?15%。
(四)綜合評價招生已錄取的學生,其他院校不再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續批次投檔與錄取。
五、時間安排
六、其它說明
(一)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對于在報名材料及綜合素質檔案中造假或在學??己酥形璞椎目忌?,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將有關情況向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已經入學的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撤銷其畢業證、學位證。學生所在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綜合評價考試招生等相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四)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體格檢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五)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
(六)本簡章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相關政策調整,則執行最新政策。
七、聯系方式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郵編:250100
咨詢(監督)電話:0531-59626977
傳真:0531-88564787
電子郵箱:sdbkzs@sdu.edu.cn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www.bkzs.sdu.edu.cn
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531-88364422(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報)
附件詳見:http://www.bkzs.sdu.edu.cn/info/1028/20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