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武夷學院高職分類招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招委會、福建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一、學校全稱、層次及辦學類型
學校全稱:武夷學院
學校代碼:10397
學校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號(郵編354300)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二、學校簡介
武夷學院坐落在“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地”、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武夷山,是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校園占地面積3000畝,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5萬余人?,F為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應用型高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首批入選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高校、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福建省“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高校,具有招收港澳臺地區學生資格。
三、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2、學校招生錄取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錄取原則。
3、學校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4、學校對于學生的外語語種要求除外語類專業要求英語語種外,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學校只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5、學校執行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的錄取政策。
6、錄取規則:按照福建省教育廳印發的有關文件精神,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考生投檔分(含照顧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四、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參見閩價費〔2004〕16號、閩價費〔2014〕183號等相關文件,如學費標準遇國家政策調整,按新標準執行。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按照實際入住宿舍條件每人800~1400元/學年的標準收取學生公寓住宿費。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物價部門最新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
學費和住宿費清退根據《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規定執行。
五、助學政策
1、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先為其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采取相應辦法予以資助。
2、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前,可憑錄取通知書向已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地區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未開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地區,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所在地金融機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由貸出金融機構審批。
3、國家助學金 為資助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省、設區市財政和學校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特困生4500元/人/年,貧困生2800元/人/年。
5、社會助學金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有武夷學院虹潤助學金、開明慈善基金武夷學院星空助學金、“光明關愛生命基金”學生重大疾病救助等多種社會助學金。
6、學費減免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向學校申請學費減免。
7、勤工助學 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五、學歷文憑和學生待遇
根據《武夷學院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內容并達到畢業要求者,頒發武夷學院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畢業本科生符合學校學位條例授予規定者,授予武夷學院學士學位證書。在學費、學籍管理、學歷文憑、“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及學校的獎、貸、助學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高招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其他
1、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咨詢服務、錄取結果、重大投訴舉報查處情況均對外公開。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申訴電話:0599-5137155。
2、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可登錄學校網站或來電咨詢我校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學校網址:www.wuyi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99—513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