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初審
1.報名結束后,我校將成立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以確定參加能力測試人選。
初審結果分為“通過”和“未通過”二檔。
2.學校初審結果公布時間為5月下旬,并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五個工作日??忌稍趫竺到y查詢初審結果。
七、測試
1.初審結果為“通過”的考生需在報名系統確認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測試,時間為高考后、高考出分前,具體時間及詳情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
2.能力測試形式為面試,滿分50分,包括外語口試(滿分25分)和中文面試(滿分25分)。
3.復語考生必須參加復語測試,考試時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復語學習證明或考試等級證明。復語測試(滿分5分)為口試。復語測試成績達到3分的作為附加分計入能力測試成績;否則不計入,同時取消其復語資格,但保留其作為非復語考生的資格。
八、確定測試結果
1.測試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能力測試總分達到30分且外語口試和中文面試成績均達到15分的考生為“合格”。達不到測試標準的考生為“不合格”。
2.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合格后,有資格填報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凡未參加我校測試、測試不合格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備資格填報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志愿,我校將不予錄取。
九、綜合評價成績算法
測試結果合格的考生,其綜合評價成績為考生的高考(實際考分)、能力測試兩個方面的成績以當地高考成績滿分值按7:3的比例加總。
十、填報志愿
公示合格的考生根據各省考試院公布的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填報高考志愿。
十一、錄取規則
1.錄取程序開始后,由各省級招辦將符合我校規定條件并且報考我校的入選考生進行投檔。
2.我校依據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同的,依次錄取能力測試外語口試、能力測試中文面試成績高的考生。
3.未被錄取者,不影響考生第一批次及后續批次的錄取。
4.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5. 依據學校學科專業特點,除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不組織高考外語口試的省份外,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廣西壯族自治區考生要求達到A等)。外語口試的組織及口試內容和成績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十二、監督機制
1.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相關信息。能力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
2.根據《北京外國語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命題與考試管理暫行規定》,考生可在綜合評價招生初審、能力測試結果發布后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申請,復核僅限于申請復核考生本人的成績(結果),對于申請復核他人成績(結果)的,不予受理。
3.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接受投訴。
4.初審通過名單、入選名單、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joinus.bfsu.edu.cn)進行公示。
5.綜合評價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嚴肅性??忌鷳鐚嵣陥笥嘘P材料,有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對考生成績、排名等相關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把關。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在高校考試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該考生的錄取資格,并按相關規定報考生所在省考試院處理。
十三、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能力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十四、我校未組織任何有關綜合評價招生的培訓,也未委托其他機構或者個人開展綜合評價招生的培訓和報名等工作。綜合評價招生的有關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網發布的信息為準。
十五、本招生簡章經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及工作要求,或根據疫情防控需調整工作安排,本簡章將做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十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2號,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9
聯系電話:010-88816254,88816481
傳 真:010-88810273
電子郵箱: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joinus.bfsu.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10-88816259
招生監督郵箱:bwjjw@bfsu.edu.cn
附件詳見:https://joinus.bfsu.edu.cn/info/1033/21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