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附則
(一)獲得我校“筑夢計劃”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22年高考,且在考生高考所在地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應批次報考我校。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填報批次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二)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最新政策為準。
五、監督和約束機制
天津大學“筑夢計劃”招生工作將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一)“筑夢計劃”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學校紀委的監督下進行,對于招生期間違規違紀行為可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
(二)我?!爸粲媱潯比脒x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進行公示;
(三)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并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查實其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則認定該考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該考生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做進一步處理,若該考生已入學,則取消其學籍,若該考生已畢業,則取消其畢業證、學位證。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可依照相關規定取消該考生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四)地方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及時將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并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姓名、學籍學校、就讀學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等信息分別在省、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所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
(五)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六、所有信息全部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及報名系統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七、本簡章最終以教育部公示方案為準。
八、本簡章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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