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辦法
(一)入選考生應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和我校要求填報志愿,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我校要求考生須至少填報2個專業志愿并且服從專業調劑,若生源地公布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數量不足2個時,可填報1個專業志愿。
(二)錄取時將根據各省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及專業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三)錄取時設最低分數要求:
1.除內蒙古外的非高考改革省區,考生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當地普通專業統招同科類模擬投檔測算線(不含中外合作辦學等特殊類型,以下簡稱“模擬投檔測算線”)下40分及以內,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為當地劃定的特殊類型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同)。其中,交通運輸類專業除滿足上述要求外,還要求投檔成績不低于同科類模擬投檔測算線下10分。
2.內蒙古地區考生,投檔成績須達到同科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60分及以上,其中報考交通運輸類專業投檔成績須達到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90分及以上。
3.對高考綜合改革省區,考生投檔成績須達到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應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60分(高考總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其中交通運輸類專業除滿足上述要求外,在河北、遼寧、山東、浙江、重慶需不低于相應專業最終模擬測算線分數線下10分,在其他高考綜合改革省區需不低于專業投檔所在的院校專業組最終模擬測算線分數線下10分。
(四)對按要求填報我校志愿、投檔成績達到最低分數要求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結合招生章程的有關規定,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并安排專業。
(五)各專業體檢標準參照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其他未盡事宜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和我校招生章程為準。
六、監督機制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委辦、監察處接受舉報、考生申訴郵箱:jwss@bjtu.edu.cn。
考生和中學應如實報送或推薦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的報考和錄取資格,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對中學有關負責人予以責任追究。空缺名額概不遞補。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進行培訓、招生的相關活動,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嚴禁與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按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實施區域、學籍、戶籍等要求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七、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10-51688441
傳真:010-51688421
招生資訊網:https://zsw.bjtu.edu.cn/
八、其他
1.本簡章由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
附件詳見:https://zsw.bjtu.edu.cn/article/index/id/1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