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10日—30日考生可登錄吉林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83),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忌荒芴顖笠粋€專業志愿,報考我?!皬娀媱潯钡目忌荒芗鎴笃渌咝!?/p>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須于6月12日—20日登錄報名平臺確認參加我校??疾⒑炗喅兄Z書,未確認者視為放棄。
(四)入圍??嫁k法
對于第一類考生,在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達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并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劃定分數線為準,下同)上理科110分(含)、文科50分(含)、綜合改革60分(含)的基礎上,依據高考成績,原則上按照不超過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四倍確定各省入圍我??己丝忌麊危┪煌志扇雵?,并公示入圍標準。對于第二類考生,達到我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破格入圍人數不受限制。
考生請于6月27日上午10:00后登陸報名平臺查詢入圍情況。
(五)我校考核
1.考核時間、地點
考核時間:2022年7月2日開始
考核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考生請于6月30日10:00后登錄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具體考核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考核安排
入圍考生請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按時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含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面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1)筆試、面試內容(滿分均為100分):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面試重要參考。
(3)體質測試方式為考核坐位體前屈、跳繩。
(4)高??己顺煽冋鬯戕k法:高??己顺煽?(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
我??己斯ぷ靼才趴赡軐⒁暠镜匾咔榉揽厍闆r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7.5×85%+高??己顺煽儭?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在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達到60分基礎上,我校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同省份該專業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預錄取名單。如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取高考成績高者,再相同,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專業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古文字學專業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體質測試成績好的考生。
對于第二類考生,在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達到60分基礎上,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根據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預錄取名單。如綜合成績相同,按第一類考生同分錄取規則錄取。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后續高考志愿錄??;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環節
(一)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注重引導學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擔大任”,針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單獨編班,實行全程導師制,提供一流學習條件和環境,加強通識教育、學科基礎教育與學科交叉培養,推進科教協同育人,夯實學生基礎學科能力素養和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二)強化學業質量保障,開展階段性考核和動態進出。學校堅持“厚基礎、重實踐、嚴要求”的育人原則,因材施教、分類培養,各專業實施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考核與進出機制。
(三)符合我校強基計劃培養要求的學生,可選擇“本碩”或“本博”銜接培養模式,直接轉段進入我校研究生培養階段繼續培養。
(四)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后原則上不得轉到錄取專業之外的專業就讀。
五、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于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報名平臺。對于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報名平臺。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己酥形璞椎目忌?,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對于確認參加學??己擞譄o故放棄的考生,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并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四)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A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吉林大學教務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和吉林大學考試中心分工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吉林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吉林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郵箱bkzsjd@jlu.edu.cn。
七、咨詢方式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郵編:130012
咨詢電話:0431-85168305
傳真:0431-85166226
電子郵箱:bkzs@jlu.edu.cn
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吉林大學教務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