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報名辦法
第十一條 報名時間: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5日。
第十二條 考生掃描報名二維碼或電話聯系學院登記預報名信息。本人登錄寧夏葡萄酒與防沙治沙技術學院網站招生就業專欄(http://www.nxfszs.cn)下載并填寫《寧夏葡萄酒與防沙治沙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自主招生報名表》、《考生誠信承諾書》(報名表需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
第七章 現場確認及面試
第十三條 現場確認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第十四條 面試內容:面試內容由語言表達能力(100分)和溝通協調能力(100分)組成,總分共計200分。
第十五條 面試提供材料: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為A4紙張,并按以下順序進行裝訂材料。
1、寧夏葡萄酒與防沙治沙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自主招生報名表(需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
2、誠信考試承諾書(需由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名)。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2022年高考考生報名表(此表考生需持高考報名考生號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下載)。
第八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按照會考成績和面試成績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1.會考成績:對考生物理、化學、政治三項會考等級進行分數換算,即A等換算為100分;B等換算為80分;C等換算為60分,然后計算三門會考成績總分。
2.面試成績:共計200分(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各100分)。
第十七條 排序原則: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相同時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面試成績再相同按會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會考成績再相同時按照物理、化學、政治三項順序分別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八條 錄取工作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自覺接受寧夏回族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章 后續管理
第十九條 凡被錄取的考生均不能參加2022年全國普通高考,錄取學生數據信息由學院上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條 按照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校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校期間完成規定課程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由學院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寧夏葡萄酒與防沙治沙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部門負責解釋。
學院監察室電話:0951-8469106
報名地址:學院行政辦公樓 115室、113室
咨詢電話:0951-8469003 韓老師 0951-8469005 魏老師
學院網址:http://www.nxfszs.cn/
附件詳見:http://www.nxfszs.cn/zsxxgk/zwgk/202203/t20220316_4910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