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復試時間及資格審查
(一)復試時間
各招生學院(單位)擬定于本周起開展一志愿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時間以各學院(單位)官網公布的復試實施細則為準。
(二)復試資格審查
1.參加復試考生須在(學信網)“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系統”上傳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為掃描件PDF文檔或照片電子版jpg文檔):
(1)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在校研究生院官網—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載模板)。
(2)應屆考生須上傳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
(3)往屆考生須上傳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在國家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驗證)。
(4)已獲英語四級、六級證書者須上傳證書。
(5)加蓋有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公章的大學成績單。
(6)加蓋有考生所在單位(院系)或檔案保管單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網—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載模板,下同)。
(7)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報考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上傳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上傳《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9)同等學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按照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上傳相應材料。
(10)報考學院(單位)所要求的其他復試材料。
考生須保證復試資格審查上傳的所有材料真實性,入學報到時須復核上傳材料的原件,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2.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接受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嚴格審查核驗,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復試。
六、調劑
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接收考生調劑。具體辦法詳見后續研究生院官網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
七、錄取
(一)錄取成績計算
1.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得出錄取成績。
2.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5)*0.7+復試成績*0.3。
公共管理專業的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3)*0.7+復試成績*0.3。
3.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錄取,擬錄取名單由上海海洋大學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二)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復試中認定為違規違紀的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須達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初試和復試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復查不合格,如考生學籍學歷與初試確認、復試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試和復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體檢
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體檢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組織進行。
九、監督與管理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本次復試的人員,不得參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二)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學院(單位)要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三)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爭議,在公布相關信息時,要保證考生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當參加復試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時,各招生學院(單位)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咨詢電話:021-61900053(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監督電話:021-61900075(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監督郵箱:yjsb@shou.edu.cn
十、其他
(一)我校及相關招生院(系)以研招網信息平臺、學校及學院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本辦法由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