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各?。ㄖ陛犑?、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在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進行錄取。
第二十五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愿,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 根據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投檔規則出檔后,藝術類統考專業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投檔至本校的廣東省生源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分相同的按排位先后錄取,分數相同且無排位的,按照術科統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順序,相同科目成績高排前的規則進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投檔至本校的非廣東省生源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藝術類統考專業綜合成績=(術科統考成績÷術科統考總分)×50+(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5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術科統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順序,相同科目成績高排前的規則進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
使用校際聯考成績的廣東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對投檔至本校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術科校際聯考成績÷100)×50+(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5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術科校際聯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順序,相同科目成績高排前的規則進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
第二十七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八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執行各?。ㄖ陛犑?、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各?。ㄖ陛犑?、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ㄖ陛犑?、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新生入校需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具體操作實施按學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對身體檢查不合格者或其他違反招生紀律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校實施學分制收費,報到注冊前,先按通知繳納專業學費;回校后在規定時間內繳納所修課程的學分學費;學生公寓住宿費900-1700元/學年(最終以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一)設立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特別優秀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二)設立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目前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面為30%,獎學金等級為一、二、三等。
(三)設立專項助學獎學金。主要是社會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捐資在本校設立的各類金額不等的專項助學獎學金。
(四)設立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五)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以申請勤工助學崗位,通過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工作,獲取勞動報酬,解決部分生活費用。
(六)設立臨時特困補助。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發放給特困學生一定的臨時性困難補助。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群眾對招生工作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
聯 系 人:龐老師
監督電話:0759-2383146
傳 真:0759-2383145
電子郵箱:jwb@gdou.edu.cn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9-2396115
傳 真:0759-2383182
電子郵箱:zsb@gdou.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gdo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jy.gdou.edu.cn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招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廣東海洋大學授權廣東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ㄖ陛犑?、自治區)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