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和我省關于2021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做好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錄取期間,省招委成立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錄取工作,領導和協調各部門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機構:
(一)計劃組
負責對招生計劃的審核和調整,高校和專業的最終執行計劃數的確認,錄取名冊蓋章及分發,向省內有關高校發放統一印制的錄取通知書。
(二)錄檢組
負責與有關高校的聯絡和溝通;按招生政策規定對退檔、預錄考生進行審核,對院校降分條件進行審核;確認各高校最終錄取新生名單。
(三)信息技術組
負責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暢通安全、技術支持和運行維護;負責錄取數據的組織、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按規定的原則進行投檔、數據預測和統計;負責新生錄取名冊的打印以及對工作人員進行計算機操作培訓和技術指導。
(四)宣傳組
負責錄取過程的宣傳工作。
(五)監察組
負責監督檢查成人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教育部、省招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規定的情況;受理來信、來訪、來電和舉報;調查和處理違規事件。
(六)綜合組
負責錄取現場辦公用房安排和財產管理,錄取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會議安排、接待、記錄、有關材料發放等文書工作,錄取情況的咨詢、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
有關高校要成立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健全相應的組織機構,認真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我省有關規定,對本校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領導、協調、監督和檢查。院校端錄取場所一律設在校園內。
二、錄取方式及時間安排
統一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分二批進行。
第一批:專升本和高起本(12月8日至12月14日)
12月8日 14:30 投檔
12月10日 11:30 退檔結束
本批根據志愿投檔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12月11日9:00至12月12日17:00網上征求志愿。
12月13日 15:30 征求志愿投檔
12月14日 14:30 政策降分投檔
12月14日 16:00 錄取結束
第二批:高中起點專科(12月15日至12月21日)
12月15日 14:30 投檔
12月17日 11:30 退檔結束
本批根據志愿投檔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12月18日9:00至12月19日17:00網上征求志愿。
12月20日15:30 征求志愿投檔
12月21日14:30 政策降分投檔
12月21日16:00 錄取結束
三、工作流程
(一)院校報到
各高校按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用戶名和初始密碼,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了解有關情況,并向所屬錄檢組報送高校聯系人名單、聯系電話及其他聯系方式。
(二)計劃調整
1.各高校原則上不再追加計劃,根據生源和考試情況,在國家核定的招生總規模內,可對科類內專業計劃作適當調整。但??婆c本科計劃不得互轉,業余和函授計劃不得調整為脫產計劃。計劃調整不得損害考生利益。經過調整仍然不能完成招生任務的高校應予減招。
2.不涉及跨省生源的計劃調整,填寫《浙江省成人高校專業計劃調整申請表》(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辦公系統”下載),加蓋院校公章后發傳真至錄檢組,經省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由計劃組在我省錄取系統進行調整和執行。
涉及跨省生源的計劃調整,在履行前面程序后,還需同時通過教育部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計劃管理系統網(http//czjh.chsi.com.cn)進行調整,具體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5號)執行。
本省高校對錄取人數不足以開班的專業的考生,在征求考生意見后,由所在高校負責先進行校內調劑;本校無法調劑的,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可主動與開設相近專業的其他院校聯系協商落實。調整時須填寫《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開班不足專業轉校申請單》(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辦公系統”下載)并加蓋院校公章,另附經考生及考生家長簽字同意的書面材料函,傳真至錄檢組。經計劃調整和投檔后,將有關信息一并轉入開班的院校。
(三)投檔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分科類按學校統考招生計劃的105%比例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投檔比例要求小于計劃105%的高校,須在錄取前3天將具體投檔比例報省教育考試院計劃組,省教育考試院在錄取時按學校要求的投檔比例投檔。已被高職擴招、浙江開放大學單考單招、免試專升本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成人高考投檔錄取。
高起本考生兼報???、藝術類考生兼報文、理科,在兼報專業投檔時,按兼報專業所屬科類要求的統考科目計算成績后投檔。
(四)預錄取
高校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段內,下載并審閱報考本校的考生電子檔案,按照考生總成績、報考專業、執行計劃數預錄取新生。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考生在總分上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加試專業課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加試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統考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五)退檔
高校確定退檔考生名單后,須在系統中輸入每一位退檔考生的退檔原因代碼并通過網上錄取系統發送到錄檢組,辦理退檔手續,由錄檢組對退檔原因進行確認。自愿放棄錄取的考生還需有加蓋高校公章的考生簽名書面申請報告,傳真至錄檢組。如退檔理由不充分,錄檢組向高校提出復議意見,高校如堅持退檔,應將退檔意見書面傳真給錄檢組,并在書面意見中明確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解決。
為保證錄取工作有序進行,對未按規定時間上載退檔考生信息、在閱考生檔案數又超過計劃數的高校,錄檢組將按計劃數對超額的考生檔案從低分到高分辦理退檔手續;對未按規定時間上載退檔考生信息、在閱考生檔案數未超過計劃數的高校,錄檢組將不再辦理退檔手續,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解決。由于網絡原因造成的問題,由省教育考試院會同有關高校協商解決。
(六)網上征求志愿
各批次投檔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將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統一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在網上填報征求志愿。
(七)錄取結束和錄取審核
高校確定的預錄取考生名單,要及時上載到錄檢組,經確認,考生的預錄取狀態即變為錄取狀態。
有關高校按蓋章后的錄取新生名冊寄發錄取通知書。省內高校于2022年1月6日、7日到省教育考試院領取錄取新生名冊,省外高校由省教育考試院寄發。
四、其他事項
有關高校要加強招生錄取信息的管理,考生的報考信息僅限于招生錄取和學籍管理使用,不得擅作他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生信息,不得泄露用戶密碼。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