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坐落在吉林省長春市。學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為國家重點大學,1984年成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學之一,1995年首批通過國家教委“211工程”審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國家重點建設的大學,2004年被批準為中央直接管理的學校,2017年入選國家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學校學科門類齊全,下設51個教學單位,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13大學科門類;有本科專業139個,一級碩士學位授權點63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9個,交叉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33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6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44個;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4個(覆蓋17個二級學科),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5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4個。18個學科(領域)的ESI排名進入全球前1%,其中2個學科排名進入全球前1‰。
我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條件優越。歡迎廣大考生報考吉林大學碩士研究生。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22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7860人左右(含統考生、推免生、醫學5+3一體化和各類專項計劃考生),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6760人左右,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100人左右。各學院的招生計劃根據學校發展需要,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詳見《吉林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人數含推免生及醫學5+3一體化學生)。專業目錄內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僅供考生參考。在錄取階段,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推免生錄取人數(含醫學5+3一體化轉入人數)、生源質量、統考生上線數量和學校發展需要等整體情況對各院系所的招生計劃做適當增減。
我校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援藏計劃”、“強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限在專業學位招生)等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
二、學習和就業方式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不提供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習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如果符合相關政策和規定,考生在被錄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但考生被錄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招生單位將嚴格審核定向就業合同。
三、學制和學習年限
碩士研究生學制分別為2年或3年,具體按各專業培養方案要求執行,相應的學習年限為3年或4年(含休學、保留學籍)。學習年限是指學生具有學籍的學習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為推薦免試、單獨考試和統考三種方式。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忌浫‘斈耆雽W前(具體日期以學校規定報到日期的第1天為準)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在規定專業(見當年招生專業目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1、2、3、4(1)或(2)或(4)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茖哟畏▽W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1、2、3、4(1)或(2)或(4)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參加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報考人員須為符合國家規定的臨床醫師資格證報考條件并同時符合吉林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報考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報考專業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