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初試
(一)初試時間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荚嚂r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二)具體考試科目請查閱《廣西民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三)考生應當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六、 資格審查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于復試階段統一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
復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生證)、學歷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如考生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具體要求及安排屆時詳見網上通知。
七、 復試
(一)我校將在國家確定的二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我??忌M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含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以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可申請享受我校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分為以下2類:
1. 應屆少數民族考生:網上報名時民族為少數民族,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且申請定向就業到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畢業后必須到定向單位工作。
該類考生在復試前必須提交以下2項材料:
(1) 戶口本(戶主、父母、考生頁)或少數民族戶籍證明。
(2) 廣西民族大學少數民族應屆考生享受國家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就業協議書。
2. 往屆少數民族考生:網上報名時民族為少數民族,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畢業后必須到定向單位工作。
該類考生在復試前必須提交以下5項材料:
(1) 戶口本(戶主、父母、考生頁)或少數民族戶籍證明。
(2) 考生工作單位與考生本人簽署的勞動合同。
(3) 考生工作單位為考生本人繳納社保證明(至復試當月連續6個月)。
(4) 考生工作單位為考生本人發放工資證明(至復試當月連續6個月)。
(5) 《廣西民族大學少數民族在職考生享受國家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就業協議書》。
申請享受我校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身份、報考類別(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等報考信息以考生本人確認后上傳“中國研招網”的數據為準,且畢業后必須回定向就業單位工作。
(二)請考生務必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復試資格和相關要求,若錯過復試,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按規定攜帶初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按要求準時參加復試。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四)我校將采取筆試、口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進行差額復試,進一步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
(五)復試中,我校將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六)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實施細則另行公布。
八、 調劑
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或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九、 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須參加體檢,體檢須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十、 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綜合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二)復試、體檢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三)考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復試時或擬錄取名單公布后一周內向學院提交定向就業協議??忌浫☆悇e上報教育部后將無法變更。
高層次少數民族骨干計劃、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至2022年9月1日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一、 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 學費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8000元/年;
2.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翻譯和藝術為14950元/年,其他類別13000元/年。
以上收費標準僅供參考,實際收費標準若有變化,最終以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為準。
(二) 獎助學金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建立有包括獎學金、助學金、“三助一輔”、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在內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
1.國家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碩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學業獎學金。學業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具體名額和評審辦法以當年評獎通知為準。
3.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13000元/年,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年。助學金每年分10個月發放。
4.學校設立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兼職輔導員崗位,研究生可通過申請相關崗位獲得資助。
5.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可申請助學貸款,通過新生入學“綠色通道”辦理入學。
注:研究生獎助學金按照我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定向且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且通過資格審查的研究生可參評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十二、 畢業就業
我校碩士研究生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協議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畢業派遣按研究生畢業當年的就業政策執行。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及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在職考生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回原單位就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市、兵團)就業。
十三、 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我校將對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四、 其他
(一)我校在相思湖校區、思源湖校區和武鳴校區進行研究生的教學培養工作,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二)我校會將招生有關的各類信息及時、詳盡地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予以公布,考生在各階段應注意瀏覽。
(三)我校不舉辦任何考研輔導班,不提供考試大綱,各專業考研參考書目詳見附件1。近三年自命題真題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四)凡報考(含調劑)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視為已認真閱讀本招生章程,并接受本招生章程的規定和要求。
十五、 聯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yjs.gxun.edu.cn/
Email:gxunyjsy@126.com
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科技樓404室
郵編:530006
電話:0771-3262606
(二)各招生學院
關于您所報考專業、研究方向、授課方式等具體問題,請考生致電相關學院咨詢,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若教育部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按照規定作相應調整,并及時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予以公布。本章程如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附件詳見:https://yjs.gxun.edu.cn/info/1028/69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