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初試
1. 初試日期: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7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不超過14:3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考生應當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2. 初試科目詳見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地點由各報考點另行通知。我校招生目錄中所列參考書目僅供參考,初試和復試筆試題目不僅局限于參考書目?! ?/p>
十一、復試
我校復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具體復試辦法和復試安排等信息請參見復試階段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jszs.shu.edu.cn/)的相關通知。
我校將在國家A類地區指導線的基礎上,根據當年招生規模、考生生源、師資、已接收推免生人數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的復試比例劃定我校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實行差額復試,擇優錄取。
十二、調劑
根據當年度考生報考情況,我校個別專業可能會有調劑需求,請考生在復試階段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看調劑專業,我校將嚴格按照國家《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及我校相關工作辦法,通過“研招網”開展調劑工作。
十三、體檢
身體健康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條件之一。我校將統一安排擬錄取考生體檢,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并結合我校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進行??忌w檢后發現有《指導意見》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學校有權對認為不適合所報考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做出相應的決定。
十四、錄取
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按照各專業招生名額以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時綜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五、學費及獎助
1. 具體學費標準請參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財務處網站(https://cwc.shu.edu.cn/)發布的《上海大學研究生教育收費標準》。
2. 獎、助學金標準請參見我校研究生院發布的相關信息。
3. 為了激勵研究生科研創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除國家獎、助學金外,我校還設立有校長獎學金、寶鋼獎學金、創新獎學金等多種特種獎學金及相關學院設立的各種冠名獎學金,并為家庭困難的學生提供“三助”崗位、國家助學貸款等獎、助體系,保障學生的學習和生活。
十六、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我校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我校如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七、其他說明
1. 上海大學學校代碼:10280。
2. 上海大學考點代碼:3112。
3. 報考我校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就業方式均為定向就業。經過初試和復試考核成績合格被錄取時,考生應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署定向就業協議,在讀期間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檔案和黨組織關系,不享受獎、助學金等,畢業時不納入就業派遣。
4. 定向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一切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5. 網上報名時考生要反復核對個人信息;非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按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上的信息填寫“畢業院?!薄皩I名稱”“畢業時間”“證書編號”等重要信息。
6.對于考生原學校更名或合并的情況,只能按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上的信息填寫,如網報中未找到畢業院校信息,考生須在“畢業院?!币粰谶x擇“其他”,然后手工輸入原學校名稱。因網報信息填報錯誤而造成無法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己承擔。
7. 根據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時間為10月20日;我校將在接收推免生錄取階段及時對外公布各專業已接收的推薦免試研究生人數,請參加全國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密切關注以便及時調整報考學校和報考專業。
8. 我校自2020年起,在全校具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的相關一級學科內招收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稱“直博生”),招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我校當年博士生招收計劃的20%。
9. 選擇上海大學考點(3112)的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前請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我校考試報名流程和時間。
10. 復試時將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凡在網報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具體審查材料將在2022年復試前另行公布。
11. 新生入學報到時,我校將審查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12. 根據國家相關要求,新生入學三個月內須接受資格復查,未按規定參加學校入學資格復查或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13. 我校不提供參考書目郵購,請考生自行購買。
14. 我校個別專業如有缺額需調劑錄取時,外語語種應與我校招生簡章中對應專業的外語語種一致。
15.我校內部嚴禁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禁止在校生參與考研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也不會委托社會上任何培訓機構進行招生宣傳、輔導培訓和組織活動;同時,我校不會向社會泄露考生個人信息,請廣大考生提高認識,切莫相信任何非官方發布的信息。我校不提供歷年考研試卷,招生目錄中所列參考書目僅供參考,初試自命題科目和復試科目不局限于所列參考書目。
16. 報考我校藝術類的研究生,我校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針對含有技能型考試的專業,所有參與考試的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回避制度,面試小組校外專家比例不低于50%,復試具體辦法和要求我校將于復試前向社會公布。
17. 我校理工科部分專業(僅限學術學位碩士)與中國科學院長三角地區科研院所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學生錄取后為上海大學學籍,實行校內外雙導師制,所有參與聯合培養的專業學制均為3年,具體招生簡章詳見聯合培養院所招生目錄。
18.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與國家教育部及有關部門頒布的規定有不符之處,須按國家教育部及有關部門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十八、聯系方式及申訴渠道
1.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99號
郵政編碼:200444
聯系部門:上海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寶山校區A樓611)
電話號碼:(021)66133763/66134020
傳真:(021)66132245
網址:https://yjszs.shu.edu.cn/
郵箱:yzb@oa.shu.edu.cn
微信公眾號:shu-yz(上海大學研招)
2. 申訴渠道
聯系部門:上海大學紀檢監察
郵箱:sdjwjc@mail.shu.edu.cn
專業目錄詳見:https://gmis.shu.edu.cn/ZSJZ/SS/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