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部署。這項工作從2018年開始探索,已連續實施3年。通過開展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有力推動了黨的教育方針、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中央重大教育決策部署的落實。
近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專門就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作出部署?!斗桨浮访鞔_了2021年評價工作的總體要求、評價重點、主要環節、結果運用、方式方法、工作要求等。
《方案》要求,做好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和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充分發揮教育督導的“利劍”作用,以評價推動省級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切實履行教育職責,著力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教育獲得感。
《方案》明確,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主要針對3個方面:一是2020年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二是2021年黨中央、國務院部署重點教育工作落實情況,三是2019年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存在問題整改情況。結合教育改革發展穩定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地教育發展水平差異、兼顧各級各類教育、回應人民群眾和社會關切等因素,共確定9個方面評價重點。分別是:加強黨對教育工作全面領導情況,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情況,統籌落實教育改革發展重點任務情況,保障和促進教育公平情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情況,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安全工作情況,鞏固教育系統意識形態陣地重點任務落實情況,打造良好教育生態情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學校規范管理情況等。2021年教育改革發展的重點任務,如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加強“五項管理”、“雙減”、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保障義務教育教師工資等,均已納入評價重點。
《方案》對評價的方式方法作了進一步改進和優化,突出強調了“三個結合”。即:明察與暗訪相結合、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盡可能多渠道掌握第一手情況,盡可能減輕基層迎檢負擔,盡可能做到客觀真實,為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精準畫像”。
根據《方案》,各?。ㄗ灾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將開展自評,形成自評報告,在當地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后,以省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名義書面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今年下半年,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選擇7個左右省份開展實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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