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上海交通大學按照國家規定和上海市物價局核準標準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1.學費
①大部分本科專業:人民幣5000-6500元/人·年(不含②-⑦)。
②軟件工程專業人民幣400元/學分。
③視覺傳達設計、臨床醫學(法語班)專業:人民幣10,000元/人·年。
④交大密西根學院所屬專業:人民幣75,000元/人·年。
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所屬專業:人民幣45,000元/人·年。
⑥臨床醫學五年制(英語班):人民幣19,500元/人·年。
⑦按平臺、院(類)招生的學生分流后按照分流專業標準收費。
2.住宿費:人民幣1,200元/人·年。
第二十三條 上海交通大學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并提供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渠道,切實履行“不讓一名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莊嚴承諾。
第二十四條 咨詢和聯系
我校各院系及專業詳情,可閱覽學校主頁http://www.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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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 上海交通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