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電子科技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次:本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學理路333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工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理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400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40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40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4000元、
漢語國際教育(對外漢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4000元、
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第三章 學歷學位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電子科技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師范生公費教育、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校內還設有以下校級資助項目:
1.全額獎學金
理科生:72000元 文科生:60000元
備注:全額獎學金相當于四年學費總和,獎勵縣區級高考狀元,人數不限,逐個獎勵。
2.“建昭基金獎學金”約125000元,獎勵人數28人
一等獎3名,每人獎勵15000元(總計45000元);
二等獎5名,每人獎勵8000元(總計40000元);
三等獎20名,每人獎勵2000元(總計40000元)。
3.“建昭基金助學金”若干名,共200000元
由各分院上報困難學生人數、程度,經本人申請分院同意,上報理事會審查通過予以資助。我院還設立校內優秀獎學金:特等獎:1000元、一等獎:500、二等獎:300元、三等獎100元、單項獎:50元,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學院還設立“愛心助學會”,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習生活。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報到期間,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九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對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學校根據學生或監護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綜合考慮學生日常消費情況以及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開展認定工作,按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劃分資助檔次。學校可采取家訪、個別訪談、大數據分析、信函索證、量化評估、民主評議等方式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精準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