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陜西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詳見2021年新生繳費須知。如果上級部門或陜西省物價局調整當年本科生學費收費標準,我校將按照新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 公費師范生入學時須簽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入學時須簽訂《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培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公費師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和國家專項學生錄取入學后的待遇及就業問題執行國家相關政策。詳見協議書和我校就業創業網(http://job.snnu.edu.cn)。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將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生入學后按照所在年級專業(類)分流辦法進行分流。
第三十條 學校建立 “獎、助、貸、補、勤、免、償”七位一體的精準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莊嚴承諾。具體資助辦法詳見我校學生資助網(http://zzzx.snnu.edu.cn)。
第三十一條 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29-85310330,傳真:029-85310188。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snnu.edu.cn。微信公眾號:陜西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西長安街620號陜西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710119。
第三十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29-85310302,舉報郵箱:jiwsh@snnu.edu.cn。
第三十三條 若與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政策不一致,以調整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陜西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