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三峽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厩闆r
1.學校全稱:重慶三峽學院
2.院校國標代碼:10643
3.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4.辦學性質: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5.辦學層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普通本科
6.學校批準成立時間及批準單位:學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經教育部批準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為四川三峽學院,2000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重慶三峽學院,2013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
7.辦學條件及社會聲譽:學校占地面積達3039畝,校舍建筑面積68.56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45億元,館藏紙質圖書179.9萬冊,電子圖書176.2萬種。開設涵蓋9個學科門類的62個本科專業,擁有4個學術(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4個專業學位授權點。現已形成以工學、文學、管理學為主要學科門類,理學、農學、經濟學、教育學、法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以本科教育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全日制在校本科及以上學生2萬余人。
8.頒發學歷證書: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署名重慶三峽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重慶三峽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考生及其家長、社會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室受理舉報電話:023—58106302,郵箱:jjjcs@sanxiau.edu.cn。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
第五條 2021年,學校擬面向全國26個?。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招考信息。預留計劃不超過普通本科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省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使用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重慶市教委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六條 我校現有四類專業實施大類招生。一是工商管理類,包含市場營銷和工商管理兩個專業。二是旅游管理類,包含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兩個專業。三是土木類,包含土木工程和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兩個專業。四是植物生產類,包含園藝、農學兩個專業。實施大類招生的專業,在學生入學一年后,按專業大類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
第四章 報考要求
第七條
我校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根據專業特點和培養目標,報考師范專業的考生,還應參照相關?。ㄗ灾螀^、直轄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需要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八條 學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且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90分(滿分150分);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并通過當地招考主管部門組織的外語口試(考生所在省份不組織外語口試的除外);其他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一經錄取進校后其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
第九條 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納入重慶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在校期間免學費、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畢業后定向考核招聘就業。就業面向開州區、云陽縣、奉節縣和巫溪縣。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我校執行各?。ㄗ灾螀^、直轄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規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條件和出檔規定。
第十一條 對實行“順序志愿”填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對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我校按相關?。ㄊ校┑囊幎▓绦?。
第十二條 浙江、山東、海南、河北、江蘇、福建、湖北、湖南、重慶等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專業(類)選考科目以重慶市教委審核、教育部分發、各?。ㄗ灾螀^、直轄市)考試院公布的為準,學校錄取按照生源所在?。ㄊ校┕嫉姆桨讣坝嘘P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和確定專業。
2.投檔分數相同時,前序專業志愿優先。
3.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ㄗ灾螀^、直轄市),投檔分數相同,專業志愿相同,按相關科目排序:依次比較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當所有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錄取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相關省市政策規定執行。
4.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專業成績認定相關?。ㄗ灾螀^、直轄市)專業聯考合格成績;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基礎上,按以下規則錄?。簩嵭衅叫兄驹竿稒n的?。ㄗ灾螀^、直轄市),按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綜合分=(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0)+ (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分相同則先比較專業分,專業分再相同則比較外語科目成績;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按綜合分=(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0)+ (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分相同則先比較專業分,專業分再相同則比較外語科目成績。
第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以平行志愿投檔的?。ㄗ灾螀^、直轄市),錄取時按投檔分數排序錄??;以順序志愿投檔的?。ㄗ灾螀^、直轄市),錄取時學校將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專業同分文化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