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學費、住宿費及獎助學金
第二十二條 學費
我校嚴格按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本科各專業收費標準為15000-18000元/年·生、??聘鲗I收費標準為9200-12000元/年·生;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渝價〔2005〕487號文件)的規定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 住宿費
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現有兩種配置供學生選擇:分別為1200元/年·生(標準一)、2000元/年·生(標準二)。
學生公寓室內配有獨立床位、書桌、衣柜,獨立衛生間、一體化洗漱臺、生活陽臺、洗衣機、空調和熱水系統。
第二十四條 獎助學金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學費資助、優生獎學金、學校助學金、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等校內獎勵、資助項目,另有蒂升、港務、京東方等知名企業訂單班獎學金,常年為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建立學生從入學到畢業一系列資助體系,開辟“綠色通道”,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學歷證書頒發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大學普通本科(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大學學士學位。
第二十六條 入學及復查
按照教育部規定,新生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校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 我校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1.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中共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
監督電話:023-87388011
2.招生服務:
學校地址:重慶市璧山區璧青北路1001號(郵編:402760)
招生部門:招生辦公室
招生電話:023-41586018、41586118、88159999
學校網址:www.cqvtu.com
招生網址:http://zs.cqvtu.com/
第二十九條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