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河南財經政法大學2021年普通本、??普猩ぷ黜樌M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普通全日制本、??茖哟胃鞣N類型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為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國標代碼10484),實行多校區辦學,目前有鄭東校區(鄭州市金水東路180號)、文北校區(鄭州市文化路80號)、文南校區(鄭州市文化路90號)。
第五條 辦學性質: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為公辦、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招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粕?,以培養本科生為主。普通本、專科學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審議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對招生政策、招生規則、招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招生委員會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招生委員會閉會期間,代行招生委員會職權,指導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普通本、??普猩娜粘9ぷ鳌?/p>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2021年學校按照規模質量并舉的原則,安排普通本、??普猩媱潯F胀ū究朴媱澝嫦蛉珖糠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普通??朴媱澝嫦蚝幽鲜≌猩囆g類(專業課為美術類科目)本科計劃面向河南省、江蘇省、廣東省、山東省和山西省招生,藝術類(專業課為音樂類科目)本科計劃面向河南省招生,專升本計劃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按照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學校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的錄取批次、生源結構、生源質量、往年錄取情況等因素,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學校辦學實際情況進行分配和調整。
第十二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等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學校為了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后出現的生源超過計劃數的問題,以及滿足生源質量高、人數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需要,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的相關規定預留招生計劃,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公正的原則使用。
第十四條 預留計劃調配使用需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五條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檢察學院屬于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與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合作辦學,在本科二批次招生,由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負責招生錄取和學籍管理工作,學生錄取后在河南檢察職業學院就讀(地點在新鄭市龍湖大學園區雙湖大道1號)。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七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在高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和有關規定,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當地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當地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2.學校以高考投檔成績為依據,實行“志愿清、專業清”的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按照專業志愿順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如總成績并列,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到低錄?。徊辉O分數級差,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專業對相關考試科目、身體條件等因素的要求。對于未能分配到所報專業志愿的考生,同意調劑的,調劑錄取到生源不足的專業;不同意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專業成績
學校錄取藝術類考生專業課成績均使用有關?。ㄗ灾螀^、直轄市)統考成績。
2.錄取規則
學校藝術類招生遵照有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規則,錄取以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數據為招生依據。
繪畫和設計學類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且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所在?。ㄗ灾螀^、直轄市)規定的省定分數線。錄取規則為:按照高考文化課與藝術專業課的綜合分(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綜合分并列,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也相同,素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音樂學專業:使用河南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且要求專業主科聲樂成績105分及以上的考生和專業主科鋼琴成績105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報考。錄取規則為:按照高考文化課與藝術專業課的綜合分(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綜合分并列,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總分也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九條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原則
按照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公布的《河南財經政法大學2021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專項(定向)招生錄取原則
1.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省屬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內地新疆班招生、內地高校支援新疆預科招生等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政策規定。
2.高招錄取時對沒有按照專業錄取的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學習期滿達到進入本科階段學習要求的,2022年選報專業限定在2021年預科錄取時同批次的招生專業范圍內,按文理科類選報。
3.定向哈密地區扶貧計劃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教育廳局、考試院或省級招生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報上級招生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