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復查不符合條件的新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達到青島理工大學學籍管理規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頒發青島理工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專科生頒發青島理工大學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標準的本科學生,授予青島理工大學學士學位。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條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監督招生錄取工作,受理舉報或投訴(通信地址:青島市撫順路11號青島理工大學紀委,郵政編碼:266033,電話:0532-85071099)。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理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32-85071039
2.E-mail: zhshb@qut.edu.cn
3.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qut.edu.cn
4.學校校園網:http://www.qut.edu.cn
5.通訊地址:青島市市北區撫順路11號青島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6.郵編:266033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