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2021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煙臺理工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煙臺理工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煙臺理工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煙臺理工學院 學校代碼:13359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港城東大街100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民辦普通高等本科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煙臺理工學院成立以學校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條 煙臺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煙臺理工學院普通本、??普猩娜粘9ぷ鳌?/p>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九條 2021年學校面向全國部分?。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具體各專業招生計劃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校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招生簡章、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及考生公布。
第十條 學校招生專業與計劃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主管部門監督體制,按實際情況編制。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第十二條 投檔原則: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錄取批次的投檔原則為準。
第十三條 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達到錄取分數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綜合素質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對實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后續)志愿考生。對未實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的規定錄取。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按其規定;若生源地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據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
第十四條 對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須滿足學校相關專業當年對選考科目的要求,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錄取實施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擇優錄取。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按照各專業類或專業招生計劃數對各專業進檔考生依次錄取,山東省不再進行專業類或專業調劑。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2021年學校美術類專業僅在山東省內招生,承認山東省專業統考成績。美術類相關專業的考生,按綜合分投檔,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對專業成績、高考文化總分、高考位次,分數或位次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外語語種要求:報考我校英語類相關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應試語種應為英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七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九條 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校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投檔成績;對不符合國家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資格的考生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