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山東大學學費和住宿費按山東省發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并隨當年招生專業目錄一并公示。如遇政策調整,依據教育部和山東省相關文件執行。
為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我校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并設有各類獎助學金,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四條 咨詢和聯系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www.bkzs.sdu.edu.cn
咨詢電話:0531-59626977
傳真:0531-88564787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31-88364422
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bkzsw.wh.sdu.edu.cn
咨詢電話:0631-5688282
傳真:0631-5688282
校區紀監審辦公室投訴電話:0631-5688364
第十五條 山東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山東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