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退學學費規定:退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證書頒發
第二十三條 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青島科技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本科畢業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科技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上級政策不一致之處,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 辦公電話:0532-88957996
2. 學校網址:www.qust.edu.cn
3. 招生網址:zs.qust.edu.cn
4. E-mail: zsb@qust.edu.cn
5. 通訊地址:青島市松嶺路99號青島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6061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青島科技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