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
第二十五條 學生退學退費標準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八條 學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學分),成績合格,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曲阜師范大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對以曲阜師范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7-7033666 4458658
監督電話:0537-4455668
地 址:山東省曲阜市靜軒西路57號
郵 編:273165
網 址:http://zsb.qfnu.edu.cn/
郵 箱:qfnuzsb@163.com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曲阜師范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