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其他
三十四.錄取工作的原則是什么?
高校和省招考辦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須在預錄取名單的退檔理由欄內寫清明確的退檔原因,并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省招考辦負責監督在本地區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三十五.錄取結果如何查詢?
省招考辦將根據錄取工作安排分階段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和家長可在錄取期間關注“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和“遼寧省教育招生考試”微信公眾號,并進行免費查詢。
三十六.如果已經被錄取了,可以申請退檔嗎?
對于已經投檔并應被錄取的考生,不允許考生自愿申請退檔。
三十七.錄取通知書如何發放?
高校根據經省招考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并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23號)執行。
除按規定應向社會公開公示的信息外,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階段性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會公開,嚴禁非法傳播、出售。
以上“問答”中的建議僅供參考,考生和家長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多了解、多學習相關的政策和規定,希望大家理性、客觀、科學地對待志愿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