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院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區有關高校招生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是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隸屬于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業務上由自治區教育廳指導。
第五條 招生層次和學制:普通高職、三年
第六條 學校信息
學院名稱: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4489
學院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北京中路233號
郵編:830011;
哈密校區地址: 新疆哈密市西郊火石泉車站南側
郵編:839000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成立由院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八條 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是學院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招生政策,執行自治區招生工作規定,全面實施“陽光工程”,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招生工作。
第九條 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設立招生監察工作組,實施第三方監督,充分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實現陽光招生。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按“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執行教育部和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 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在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二條 按照考生分數和專業志愿對進檔考生進行專業安排??忌鷮I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錄取滿額的專業。
分數排序規則:考生總分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
普通類、單列類(選考英語)考生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數學、語文、外語。
單列類(選考民族語文)考生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數學、民族語文;理工類:數學、語文、民族語文。
單列類(選考英語)考生,可兼報普通類招生計劃;單列類(選考民族語文)考生只能填報相應的計劃類別院校。
三校生普通類及單列類(選考英語)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數學、政治理論分數高的考生;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三校生錄取原則: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報考我校單列類(選考民族語文)普通文理科各專業的考生,語文、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20分(含20分)。
第十五條 新疆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執行國家及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認可自治區及各省招辦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六條 我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七條 與本科院校聯合培養(3+2)應用型本科人才專業“只錄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條 受專業及就業崗位限制, 500105鐵道機車運用與維護;500106鐵道車輛技術;500602 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50060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500108動車組檢修技術等專業,女性考生請慎重填報志愿。
第十九條 學院執行《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教學廳〔2010〕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