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條 學費、住宿費按照學年收取,收費標準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局下達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學費:外語類專業3800元/生·學年;理工類專業3500元/生·學年;財經類專業3200元/生·學年;文科類專業3100元/生·學年。
住宿費:四人間1000元/生·學年;六人間8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學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生工作部書面請假并附有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超過15天。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校期間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獎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新疆助學金等。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新疆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新疆理工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工作。新疆理工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或介入學校招生工作。
新疆理工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 址:新疆阿克蘇市學府西路1號
郵 編:843100
聯系電話:0997-2205566
傳 真:0997-2205500
網 址:http://www.xjit.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xjistedu.cn/zsjy/zsx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