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的錄取工作將在國家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條 高職(??疲┡尾捎谩捌叫兄驹浮狈绞酵稒n,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同一科類考生按高考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忌偡窒嗤瑫r,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報考普通類或單列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排序。報考三校生普通類及單列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政治理論排序。
第十一條 單獨招生、直升專的錄取分別按照塔城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考試實施方案、直升專考試實施方案中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語種要求:我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應當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 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學校有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的程序和辦法,由學校規定。
第六章 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十五條 學院成立由紀檢書記負責的招生工作監督委員會,成員由紀檢監察及各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為實現招生監督委員會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學院聘請社會監督員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七章 畢業待遇
第十六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應當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頒發畢業證書。學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獲得畢業所要求的學分,可以申請提前畢業。學生提前畢業的條件,由學校規定。
第十七條 經技能鑒定合格,頒發信息產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相應高級、中級職業資格證書。
第十八條 畢業后核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實行雙向選擇就業。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九條 學院嚴格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學前教育專業:2900元/學年,大數據與會計專業:2900元/學年,畜牧獸醫專業:3100元/學年,機電一體化技術:3100元/學年,美容美體藝術專業:3100元/學年,烹飪工藝與營養:3100元/學年,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3100元/學年。
第九章 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二十條 學院按照相關規定設置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勵志獎學金、自治區助學金、學院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貨款、三好學生獎、優秀學生干部獎、優秀畢業生獎。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
招生咨詢電話:0901-6161857
傳 真:0901-6161857
聯 系 人:張老師 18999758090 哈老師 15809018788 關老師 18599034651 李老師 18167555423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塔城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