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身體健康要求
第十五條 考生身體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六條 報考音樂學專業的考生須五官端正,無視覺、聽覺、發音器官及肢體疾?。粓罂嘉璧副硌輰I的考生須五官端正,無視覺、聽覺、發音器官及肢體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報考美術學專業的考生須無色盲、色弱等。
第七章 獎助學金
第十七條 學院設有綜合獎學金,獎金額度為500元-1500元不等,專門用于獎勵在校學習期間成績特別突出的學生。在校學生可依照國家相關政策申請享受國家獎學金(標準:每生每學年8000元)和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每生每學年5000元)。
第十八條 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的機會。在校學生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依照國家相關政策申請享受每學年2000元-5000元的國家助學金。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按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部門審定的標準執行,藝術類:20000元/學年;體育類:17000元/學年;文、理工科:15000-16000元/學年;住宿費:800-2000元/學年。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咨詢聯系方式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951-2062548;0951-2043010
學院招生傳真:0951-2062548
學院網址:http://xinhua.nxu.edu.cn
第二十一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其下設的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承擔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寧夏大學新華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