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進一步提高生源質量,依法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規范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西藏大學章程》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西藏大學;英文名稱為Tibet University。注冊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江蘇路36號。現有四個校區:河壩林校區、納金校區、羅布林卡醫學院校區、羅布林卡財經學院校區。
第三條 辦學類型:公辦,學校是西藏自治區所屬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004年9月成為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5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2018年2月成為教育部與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合建高校。
第四條 我校招生計劃是貫徹落實教育部、區黨委、政府及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部署要求,堅持統籌入學機會與公平,以社會需求與就業為導向,結合學校辦學資源的實際,統籌、平衡后制定公布的。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長、相關分管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學院院長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審核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西藏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七條 西藏大學招生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及自治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本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7)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8)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高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計劃,結合辦學條件,統籌考慮各省生源、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分?。ㄊ校┓謱I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招生來源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教育主管部門和教育部審定后,通過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我校按照國家和各?。ㄊ校┱猩芾聿块T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2021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2629人,面向上海、浙江、河北、河南、山西、山東、遼寧、廣東、廣西、湖南、湖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等18個省市和西藏自治區區內投放;專項計劃有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部隊專項計劃、地方優師和那曲專項計劃,專項計劃只面向西藏自治區區內投放。(具體見《西藏大學2021年普高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我校在區外各?。ㄊ校┩斗诺姆撬囆g類專業計劃均列本科二批次;藝術類專業按照計劃投放?。ㄊ校┌才诺呐握猩?。
第十二條 我校在區內投放的計劃中,藝術類本科專業執行西藏自治區劃定的藝術體育本科控制線,列提前批次;其他非藝術類專業執行西藏自治區劃定的各類各批控制線,列提前單獨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等。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所涉專業按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次的省控線錄取,列專項計劃批次;部隊專項計劃執行我區劃定的部隊本科控制線,列部隊生源本科批次;地方優師專項計劃執行西藏自治區本科二批次省控線和藝術體育本科控制線,列提前單獨錄取批次;那曲專項計劃所涉專業按其普通計劃的省控線和批次錄取。
臨床醫學專業(免費醫學生)計劃20人,執行西藏自治區本科一批次省控線,列提前單獨錄取批次。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機要班)計劃40人,執行相關省份本科二批次省控線,列本科二批次。
列本科一批次的專業有: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歷史學、生態學、建筑學、城鄉規劃、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行政管理、經濟學、法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英語(師范)、金融學、會計學、財政學、稅收學專業。
交通運輸和旅游管理專業實行專業內大類招生,交通運輸分設鐵路運輸和道路運輸方向;旅游管理分設酒店管理方向。
具體批次可在《西藏自治區2021年普高招生計劃》中查看。
部隊專項計劃、那曲專項計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要班)、和臨床醫學(免費醫學生)招錄新生在入學前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學校對未簽訂“定向協議書”者不予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并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我校口腔醫學、交通運輸(鐵路運輸方向)和理學院部分專業實行與內地對口高校聯合培養機制,詳情可咨詢所在學院。
第十五條 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總計劃的1%,用來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