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結合西藏藏醫藥大學本??普猩ぷ鲗嶋H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西藏藏醫藥大學。學校地址:城關區校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當熱中路10號;新校區(建設中):城關區教育城。
第三條 上級主管部門: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學校性質:公辦?。▍^)屬高校。辦學類型:普通高等院校。辦學層次:1、博士研究生教育2、碩士研究生教育3、本科教育4、(高職)??平逃?/p>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及二級學院主要領導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全面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討論決策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普猩娜粘9ぷ?。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
第六條 西藏藏醫藥大學設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由學校紀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全過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自治區有關工作要求,我校根據各?。▍^、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西藏藏醫藥大學2021年度普通本??品质》謱I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八條 根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區人社廳、區教育廳等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錄取學生除定向生、委托培養生源外,其他學生根據《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若干意見》(藏黨發〔2017〕9號)精神,畢業后按照“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的方針,雙向選擇、自主擇業,政府引導、市場為主。
第九條 我校招收的藏醫學(國家免費醫學生)為提前普通本科批次,有關計劃性質、報考條件、投檔要求等按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文件為準。特別提醒:我校招收的藏藥學、護理學、中(藏)藥制藥等專業畢業后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廳統一領導,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在各招生省級招辦統一組織下,遵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 根據學校專業培養需要,市場營銷(除外),藏醫學、藏藥學、護理學、中(藏)西醫臨床醫學、中(藏)藥制藥等專業課程采用藏語授課,建議無藏文基礎(高中水平)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二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除行業規定外);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第十三條 身體要求:按照教育部、衛計委(原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適量錄取符合國家錄取標準規定的殘疾考生。報考護理專業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含170CM),女生160CM米以上(含160CM)。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錄取到我校藥學相關專業,包括:藏藥學、中(藏)藥制藥學,請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四條 相關專業對單科成績的要求,具體以公布專業的備注為準。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為:提前普通批、本科第二批、對口高職批次,具體錄取批次按各省區公布的批次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和擇優錄取原則。學校對于各省區規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各個批次錄取分數線按各省區的相應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按照招生計劃數1:1提檔,對于平行志愿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分專業錄取,分數相同時,理科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成績確定先后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成績確定先后順序。若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但服從專業調劑,將其隨機錄取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直接予以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