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相關招生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普通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是楚雄醫藥高等??茖W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茖W校。代碼為14013,舉辦者為云南省人民政府,業務主管部門為云南省教育廳。
第三條 學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開發區東盛西路。
第四條 楚雄醫藥高等??茖W校執行教育部規定,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云南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措施,并組織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學科特點、專業內涵等方面的建設和發展情況,負責學校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組織和落實招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委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紀檢監察小組,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過程中的紀律監督和監察工作,保證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九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嚴格遵守教育部的招生紀律,和各招生?。ㄊ小^)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規定及要求。
第十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將錄取工作的進展情況泄漏給非招生錄取工作人員。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長辦公會、學校黨委會審定后報云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事業計劃,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并制定學校分專業、分省生源計劃,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云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國家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按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材料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錄滿,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志愿相同的情況,則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及綜合成績擇優錄取。若招生省市區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制定有關于對于總分相同情況下成績的比較原則,則以招生省市區教育招生考試部門的原則為準。
第十五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除患有學??梢圆挥桎浫〉募膊⊥猓邢铝星闆r之一者,不能被醫學類各專業錄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顏色者。
第十六條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者;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對化學物品有過敏反應者。
第十七條 由于醫學類各專業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前提下,身體健康狀況不適者,建議不要報考,否則今后會影響在該專業領域內就業。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身體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學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生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 錄取工作中經招生省市區的省級招考部門調配后仍不能完成生源計劃的,學校有權將該地區的計劃調到生源好的省市區擇優錄取考生。
第二十條 錄取工作中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招生省市區年度招生工作文件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六章 學費、住宿費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費,遵循屬地原則,嚴格按照云南省發改委和楚雄州發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書籍課本費等費用。
第二十三條 楚雄醫藥高等??茖W校建立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級助學金、社會類助學金、新生入學“綠色通道”項目、校內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學前可在當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困難學生補助,多渠道全方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章 辦學地點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四條 學校辦學地點:云南省楚雄市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電話:0878-3875439
傳真:0878-3875439
郵編:675005
E-mail:e.v.o@126.com cxyz439@126.com
http://www.cxmtc.net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楚雄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職能部門為楚雄醫藥高等??茖W校招生辦公室。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楚雄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只適用于楚雄醫藥高等??茖W校2021年普通專科的招生。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楚雄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