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方法
第十三條 采取遠程網上錄取和注冊錄取等方式,錄取結果報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并網上公布。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貴州省政府相關部門審核的學費及住宿費的收費標準。藝術設計、歌舞表演(音樂方向)、歌舞表演(舞蹈方向)、播音與主持、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等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其它各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第八章 資助政策及就業措施
第十五條 資助政策
國家助學貸款:因家庭確有經濟困難不能支付學習期間費用的學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貸款不超過8000元,同時學校還提供勤工助學等服務措施;
國家獎學金:品學兼優的學生從二年級起可申請參加國家獎學金評選,8000 元/生·年;
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申請參加國家助學金的評選,平均3300元/生·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品學兼優的貧困生可申請參加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5000元/生·年;
校內獎學金:為獎勵成績優異的學生而設立,1000元/生·年;
校內助學金: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我校就讀期間順利完成學業而設立,1000 元/生·年,還提供大量勤工助學崗位。
校內困難學生補助:學生特殊困難補助金額為300元/生·月。
精準扶貧專項助學金: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學生,在學校就讀期間享受扶貧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生·年;免(補助)學費,標準為3500元/生·年。
退役軍人優惠政策:就讀我校的退役軍人,除免除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書本費以外,由學校對符合投保條件的退役軍人代交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大學生平安保險,一次性補貼床上用品350元/生,優先申請國家和校內獎助學金。入伍、退役復學學生可申請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學費資助。
第十六條 就業措施
自主創業獎勵:對于創業成功(持營業執照并正常營業)的學生,除享受國家和省創業激勵政策外,學校另行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0元。學生創業成功后為本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崗位(與本校畢業生簽訂不低于一年的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保)的,學校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創業獎勵。
特殊群體就業獎勵:對在8月30日前成功就業的農村建檔立卡學生、城鎮低保家庭特困學生、退伍復學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經審核就業材料合格的按照1000元/人標準發放就業獎勵。
“專升本”升學獎勵:我校畢業生通過“專升本”選拔被本科高校錄取并報到入學的,按照2000元/人標準給予“升學”獎勵。
“基層就業”獎勵:畢業生當年參加“西部計劃”被錄用的,到我省鄉鎮基層社區(農村)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按照一次性 2000 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參軍入伍獎勵:畢業生在校期間參軍入伍的,學校按照1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
另外,學校對畢業生實行全員就業和困難群體畢業生就業幫扶制度、設置留校就業公益崗位等措施,確保畢業生充分就業、高質量就業。
第九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七條 取得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德智體美勞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并以此具??;未達到畢業條件的學生,按照學籍規定頒發相應的結業證書、肄業證書和學習證明。
第十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遵守和執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招生的方針、政策、紀律規定,對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單位及個人,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 學校通過學校網站和相關網站及時公布有關招生信息。
第二十條 學校聯系方式
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云潭南路3號
郵編:550023
聯系部門:貴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聯系電話:0851——84827117、86867111
聯系人:李江波;Email:gzzyzsb@163.com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