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醫科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貴州醫科大學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4152010660
第五條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北京路9號(北校區)
郵政編碼:550004
貴州省貴安新區花溪大學城(南校區)
郵政編碼:550025
第六條 辦學層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院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 貴州醫科大學成立本科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校招生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