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入學與注冊
第十九條已被錄取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我校規定的報到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我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我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再進行復查,凡屬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條件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學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費用標準:費用標準: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由學校按照公平、合法、誠信原則,以社會效益為先,兼顧經濟效益,綜合考慮辦學成本、市場需求、學生家庭承受能力,以及學校發展需要等因素合理確定,向學生和社會公示后執行。具體每個專業的收費標準請參考《2020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計劃篇》或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退費管理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學校建有較完善的貧困生資助體系。學校承諾:保證不讓貧困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的措施主要有: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學生補助;同時,學校設有多個勤工助學崗位,讓貧困學生通過勤工助學,以順利完成學業。以上各種政策詳細信息見今年招生簡章及我校招生信息網。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地址:1、廣西崇左市江州區駱越大道1號,郵編:532200
2、廣西南寧空港經濟區扶綏大道655號,郵編:532199
學校網址:http://www.gxcvuedu.com/
電子信箱:gxcczsb@126.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gxcvuedu.com/
聯系人:習老師、黃老師
聯系電話:0771-7515016 7515003
附 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規定等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以往條款即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屬廣西城市職業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